投资者关系
公司治理
集团治理的核心问题是:一个横跨八个行业的控股集团,如何在给予成员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同时,不放弃对安全、合规、技术标准与重大投资的统一管理。
治理架构
三层决策结构
董事会负责战略与监督,执行委员会负责集团层面的经营决策,成员企业负责各自行业内的日常经营。
01
董事会
负责集团战略方向、重大资本配置比例的三年复核、执行委员会成员的提名与考核,以及对五个专门委员会的授权与监督。
02
执行委员会
由集团层面职能负责人与核心成员企业负责人组成,直接向董事会汇报。负责集团整体战略执行、跨板块协同与技术标准的统一。
03
成员企业
在产品、定价、人事与日常经营上自主决策;在安全标准、合规与披露、技术标准、重大投资四个维度接受集团统一管理。
专门委员会
董事会下设五个委员会
01
审计委员会
负责财务报告完整性、内部控制有效性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提名与评估。
02
投资委员会
审议各成员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,成员企业无权单独决策超过授权额度的项目。
03
安全与运营委员会
监督航空、铁路、城市轨道与医疗四类业务的安全表现与重大事件复盘。
04
薪酬与提名委员会
负责执行委员会成员的提名、考核与薪酬方案,考核含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指标。
05
可持续发展委员会
监督净零路线图的执行进度与披露质量,复核减排目标的年度分解。
考核与约束把合规做成流程,
把合规做成流程,
而不是做成培训
- 01
安全、合规与可持续发展指标纳入各成员企业负责人考核,与经营指标同权重,由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核定。
- 02
超过授权额度的重大投资统一提交集团投资委员会审议,成员企业无权单独决策。
- 03
举报渠道由独立第三方运营,不经成员企业管理层转达,年度受理与处置情况在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披露。
- 04
涉及安全与公共服务中断的信息披露执行「先事实、后立场」原则,由集团统一口径对外说明。
- 05
任何一线员工均有权叫停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,且不因此承担业绩后果。
- 06
涉及旅客个人信息、患者健康数据与工业生产数据的系统实施独立访问控制与审计留痕。